近年来,随着环保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地积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特别是在原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规章的助推下,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为2832座,处理能力1.25亿立方米/日,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7.4%;“十二五”期间, 我国还将增加污水处理能力900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及污水处理率的提高,为实现国家减排目标和污染控制作出了巨大贡献。
与此同时,作为城市污水处理的必然副产物,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也浮出了水面。以2010年为例,全国城镇当年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量(按含水率80%计, 下同)已达3000万吨左右。随着全国污水处理率的不断提高,未来若干年内污泥量还将持续增加,初步估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年产生污泥将达到6000万吨 左右。显而易见,随着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将变得前所未有的严峻和迫切。面对这种形势,现在污泥处置行业的发展现状如何?存在 哪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这将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发展现状
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从技术和操作层面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污水厂区内或采用集中方式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处理。第二阶段是对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合理的安全处置,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标。
根据笔者多年来参与污水市场化项目的经验来看,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泥并未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一方面,大多数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仅实现了初步减量 化,未实现稳定化;另一方面,真正实现安全处置的污泥的比例不超过20%,导致污染纠纷和群众举报大量增加。据统计,污泥最终处置不同方式的比例分别是: 土地填埋占60%~65%、污泥好氧发酵 农用约占10%~15%、污泥自然干化综合利用占4%~6%、污泥焚烧占2%~3%、污泥露天堆放和外运占15%~20%。其中,土地填埋、露天堆放和外 运的污泥在我国绝大部分属于随意处置。
笔者认为,污泥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整个环节不会实现的保障。若污泥得不到有效处理处置,会使污染物再次进入水体。这样一来,在污水处理环节投入的资金,很可能因为污泥处理的不到位而打了水漂,付出巨大的经济和环境代价。
行业面临严峻问题的成因
第一,重视程度不够,“重水轻泥”现象较为普遍。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普遍存在严重的“重水轻泥”现象,对污泥处理的投资严重不足。大多数中小型污水处理厂设计时仅考虑污泥浓缩、脱水工序,没有考虑到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的需求。
第二,污泥处置技术路线不明晰。由于我国污水处理起步较晚,污泥的最终处置面临着安全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的双重选择,到底把污泥看作废弃物进行处置还是作 为资源来利用意见不一致,造成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没有形成统一的明确目标,这是导致目前我国污泥处理技术路线不清晰的根本原因。在国家层面没有明确将来 是否允许填埋、优先发展何种处置方式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往往从节省开支的角度出发,采用当地最简易的手段来处置污泥。
第三,缺乏 强有力的约束性监管指标。污泥处理实际上是污水处理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污泥得到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减排目标才算真正完成。而实践中政府往往对污水处理有 硬性指标,对污泥则缺少像污水的COD去除率这样的约束性指标,加上污泥排放的间歇性也进一步造成了监控的困难。因此,与污水处理的监管相比,政府对于污 泥处理处置的监管更加困难。
推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从目前的污泥处理处置市场来看,虽然已开始有企业逐步介入污泥的综合处置领域,市场投资意愿开始显露出来,但笔者认为真正启动市场的推手还在于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出台、完善和落实,为推动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完善相关产业政策。由于安全可靠的污泥处理处置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笔者建议制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保障性、鼓励性措施,引导和推动 产业健康发展。比如,可采取鼓励和扶持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费优惠措施,以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经济杠杆引导和支持企业从事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同时,制定鼓励多元化投资的政策,在政府划拨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资金的同时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广泛吸纳外各类资本实现污泥产业化经营,推动行业的发 展进步。
其次,完善相关技术政策。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出因地制宜、远近结合的污泥处理技术路线,并充 分体现对市场的引导。发达城市可以资源化利用为主要目标;不发达地区可以考虑以稳定化、无害化为近期目标,同时适当考虑未来污泥资源化利用的远期目标。
最后,完善相关监管政策。污水处理厂是污泥产生的源头,各污水处理厂须建立污泥产期、产量、去向等的详细台账,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入手、实施严格 的登记和管控制度;要加强污泥运输环节的管理,污泥从出厂、运输直至处理处置地均应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建立转运联单制度,定期将联单记录结果上报地方环 保部门;污泥运输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抛洒,更不得随意倾倒;要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及其终端产品应用的全过程监管,理顺相关部门的配合机 制,杜绝产生二次污染。